个体工商户

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在开展跨境出口业务后,在苏州市单一窗口平台进行名录登记,金融机构可为审核通过的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,并通过账户为其办理外汇收支及结售汇业务,账户收结汇不受年度5万美金限制。

  • 企业注册备案
  • 业务开展

企业注册备案:

前期准备工作确认完成后,访问单一窗口系统进行用户注册;
用户登录单一窗口系统,完成外汇局的名录登记。

业务开展:

  • 个体工商户名录登记通过后,用户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进行 订单申报(个体)、 运单申报(个体)、 支付单申报(个体)。
  • 三单申报完成后,用户通过单一窗口 清单管理(外汇)将符合规则的清单进行归并并发送给外汇局。